诉讼中的原告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或索赔人

诉讼中的原告。 罗伯特达利

“原告”和“被告”这两个术语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时代,当时英国的普通法律惯例已经形成。 “原告”这个词来自古英语,意思是“悲伤”或“平庸”,它与“抱怨”有同样的根源。

原告是通过提出请求或动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 现在更频繁的是,在民事案件中,原告通常被称为索赔人。

也就是说,原告或索赔人是向另一人提出索赔的人。 申诉人一词也用于仲裁案件。

诉讼中的另一方是被告或答辩人(答辩人)。 被告是被起诉的人或被起诉的人。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

大多数商业诉讼涉及民事法律; 即一方向另一方提起诉讼。 在这些情况下,“一方”可以是个人或企业或组织(如非营利组织)。

民法主要与一方当事人未能做某事或避免做导致他人损害的事情有关。 这个概念有时被称为特定性能 。 也就是说,被告未能执行具体的行为。

例如,如果一方(被告)没有支付欠另一方(原告)的款项,原告必须到法院取回这笔钱。

原告如何提起诉讼

要提起诉讼,原告必须向适当的法院提起申诉和传票 。 这是两个单独的文件。 投诉通过描述被告做错了什么来确定诉讼的原因(例如违约)。

传票为对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回应。

有时答复是书面形式,而其他时候传票则出庭(例如在小额索赔法院 )。

这些文件连同阐明原告案件的其他文件被称为“诉状”。 这些诉讼来自诉讼。

民事诉讼中原告人的举证责任

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原告都有举证责任。 根据标准,原告必须证明其案件是真实的。 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原告是向法庭起诉的一方,所以他或她应该必须证明为什么应该听取诉讼以及为什么他的主张有效。

在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被称为“优势证据”。 与在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是“合理怀疑”的案件不同,证据的优势不是很难证明。 这个术语是指证据的权重,而不是金额。 证据由法官或陪审团衡量,无论哪方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最有可能是真实的,都会被判给判决。

原告举证责任的一个特例

在大多数联邦税务问题中,国税局是原告,个人或商业纳税人是被告。

但在税务法院的情况下,个人纳税人是原告,国税局是被告。 那是因为

常见滥用: “哀悼”一词与“原告”不同,但它们具有相同的根。 悲哀意味着悲伤或悲伤,就像悲伤的旋律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