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协议中的强制性仲裁条款

小企业协议中的强制性仲裁条款

2012年向星巴克提出的以礼品卡服务条款强制仲裁的请求。 David Gordon / Flickr Creative Commons

商业和消费者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近年来一直在增长。 过去几年来,许多网络公司都在用户合同中制定了强制性仲裁条款。

在某些情况下,消费者没有意识到强制性仲裁条款,因为它们在用户协议中打印良好,或者用户必须在启动服务后的短时间内达成一致(在Dropbox的情况下)。

最近的最高法院案件(例如2013年的美国运通案)维护了公司与其他公司或消费者达成协议的强制性约束性仲裁条款的权利。

仲裁条款也一直在医生协议和就业协议中出现。

但消费者一直在反击。 2012年,星巴克的客户请求该公司撤销其礼品卡服务条款中的强制仲裁,最近通用磨坊公司在Facebook上消费者反弹之后,放弃了针对想要参加抽奖活动或使用优惠券的在线客户的强制仲裁条款。

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其中无私利的第三方倾听争议双方的意见,并作出 - 通常具有约束力的决定。 仲裁程序被用作长期有约束力的诉讼的替代方案。

(调解是另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涉及双方与经过培训的调解员讨论问题,协助双方达成协议。调解通常不具约束力。)

仲裁的好处包括:

仲裁的缺点包括:

对消费合同强制仲裁条款的关注

仲裁员和法院在就业案件和医疗事故案件中平均裁决的比较表明,仲裁申请人只能得到法院收到的约20%的损害赔偿金。

消费者可以选择退出这些仲裁协议,但如果客户不同意仲裁,公司可以拒绝服务。

在过去几年中,国会试图通过立法使消费者的仲裁程序更加均匀。

例如,2013年的“仲裁公平法”规定,“如果需要就业,消费者,反托拉斯或民事权利纠纷进行仲裁,则不存在任何有争议的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国会并未就此立法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