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慈善捐赠扣除额

礼物和美国捐赠可能不算

无论您是申请加拿大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 ,如果您经营加拿大企业,慈善捐赠扣除规则基本相同。

作为提交T1所得税申报表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您可以申请340行慈善减免和礼品,最高可达您净收入的75%(236行)。 这条规则的例外与纳税人的死亡有关; “在一年中,一个人死亡,而在此之前的一年,这个限额是该人净收入的100%”

加拿大公司提交的T2所得税申报表所能提出的最大慈善捐赠数额是相同的; 其净收入的75%(300行)。

您不能要求慈善捐赠创造或增加损失,但未使用的慈善捐款可以结转并在以下五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个中使用。

哪些组织符合资格?

CRA列出下列组织有资格发布官方捐赠收据:

那么捐赠给美国的慈善机构呢?

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税收协定允许扣除对美国慈善机构的捐赠,前提是您的公司拥有美国来源收入 。 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可以捐赠给美国的慈善机构,并声称美国礼品的合格金额高达您在加拿大纳税申报表上报告的美国收入的75%。

礼物(实物捐赠)是否合格?

注册的慈善机构可能会发放非金钱礼物的捐款收据,但是,为了这样做,慈善机构必须能够确定礼品的公平市场价值(FMV),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很难。 加拿大税务局(CRA)称:

“一般而言,如果物业的公平市场价值低于1,000美元,注册慈善团体的成员或其他个人在充分了解该物业的情况下可以确定其价值,决定该物品公平市场价值的人应该如果预计公平市场价值超过1,000美元,我们强烈建议该物业应由第三方(即与该物业无关的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捐助者或慈善机构)“。

由于过去发生的滥用系统(捐赠者的税收超过礼品公平市场价值的情况),CRA密切关注对慈善机构的实物捐助。 如果审计显示捐赠捐赠的索赔过高,则索赔可能会被拒绝。 参与此类活动的慈善机构将面临货币罚款或丧失慈善身份的风险。

有关公司可能进行哪些慈善捐赠以及公司如何增加慈善减免数额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加拿大税务局的T4012:T2公司所得税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