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贸易

限制贸易是非竞争协议的一个问题

对贸易的限制是一个非常古老的法律概念,涉及个人自由开展贸易或从事贸易或专业的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确立贸易限制概念的原始案例是在19世纪90年代在英国。 一家枪械制造商Thorsten Nordenfelt出售了他的生意,双方同意卖家“不会在世界任何地方制造枪支或弹药,也不会在任何情况下与Maxim竞争25年”。 上议院听取了这一案件,其中认为:

对贸易的限制规定了一般规则,即普通法中的限制贸易条款是无效的,除非它们保护合法利益并且范围合理。

限制贸易诉讼的法律依据

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包含了一部分关于限制贸易的部分。 “每个合同,信任或其他形式的组合,或者共谋,限制几个国家之间的贸易或商业交易,或者与外国的交易,都被宣布为非法。”

认为自己的交易权利受到侵犯的个人或企业可能会将其案件提交法院。 限制交易也可能违反政府规定。

限制贸易和不竞争协议

限制交易是非竞争协议中的一个问题,在这种协议中,员工或企业主接受协议(有时是为了补偿),而不是在特定区域内与特定区域内的前雇主或新企业主竞争特定时间。

不竞争协议本身并不是非法的,只要它们合理并且不会侵犯个人的经营权利。 如果法院认为不竞争是不合理的,那么它通常基于它构成对贸易的限制的原则。

为了考虑合同是否代表贸易限制,法院将考虑三个因素:

不竞争协议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发挥作用:

  1. 要求独立承包商或员工在就业时签署不竞争协议。 不竞争可能在就业期间或之后发挥作用。 如果雇主认为承包商或员工违反了不参与竞争的协议,可能会引发诉讼。
  2. 一项业务正在出售 ,作为销售条款的一部分,卖方同意不与新业务竞争。

例如,禁止前雇员在前雇主100英里范围内设立竞争企业5年的雇佣合同条款可能会被宣布无效,因为它构成对贸易的限制。

另一方面,如果限制区域较小且时间较短,合同条款可能会被维持。 事先不可能告诉法庭如何裁定对贸易案件的限制; 每个案件是不同的和独特的。

如上所述,不竞争的存在并不一定是非法的。 在这些合同中存在问题时,保护前雇主的情况是“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雇员离开公司并开始与他/她的前雇主竞争,违反个人进行交易的权利或专业。

美国的不竞争协议和限制贸易

美国各州在处理包括不竞争协议在内的合同方面差异很大。 在一系列行动中,加利福尼亚州不允许在合同中签订不竞争协议,另一方面,许多国家对非竞争协议没有具体的立法或法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