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国税局已经将企业和员工的手机费用作为一类名为上市房地产的商业资产的一部分。 这类资产包括可用于个人和商业目的的资产,因此IRS需要企业更详细地保存记录,以便将手机的使用分开作为个人使用的可抵扣业务开支。
2010年“小企业就业法”的一项条款将手机从上市房地产类别中删除。
手机是附带利益
虽然国税局从列出的财产类别中删除了手机,但它并未从附加福利类别中删除手机费用。 现在大多数企业都要求出差或有管理职位的员工使用手机。
但手机使用的多少是个人的,这是个人使用对员工的应税利益? 美国国税局表示,雇主提供的手机对员工是附带利益,而手机的价值(包括手机费用和每月费用)对员工是应纳税的,除非可以证明手机是主要用于商业目的。 (国内税收公告2011-38)
但美国国税局也表示,“当雇主为雇员提供手机主要是出于商业原因 ,手机的商业和个人使用通常对雇员是不可转让的。
IRS不需要记录商业用途,以便获得这种免税待遇。“
手机作为工作条件附带利益
美国国税局称蜂窝电话为“工作条件附加福利”,即“向雇主雇员提供的任何财产或服务,只要该雇员支付了这些财产或服务,这种支付将作为扣除“作为普通和必要的营业费用。
作为工作条件附带福利,员工个人使用不会影响企业扣除与商业有关的手机成本的能力,也不会影响员工的附加福利。
首先,必须确立主要的商业目的,以便将业务相关费用扣除给企业,并避免将雇主提供的电话的个人使用征税给员工。 手机的非商业用途不可作为公司的营业费用扣除。
如果您要求员工将手机用于商业目的,则员工的个人使用将被视为税收目的,如IRS所定义的最低附加福利。 此国税局的规定适用于2009年12月31日以后使用雇主提供的手机。
手机的商业目的
“普通和必要”由国税局确定,并以特定方式适用于手机。 IRS用来描述“商业目的”的例子是雇主在非营业时间联系员工的要求。 美国国税局表示,为了“士气或善意”目的提供手机,吸引新员工或向员工提供额外补偿不被视为“商业目的”,并且不排除手机受益。
在手机上保存好记录
将手机拿出列出的财产类别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忽略保留个人使用手机的良好记录的问题。 您仍然必须能够证明手机主要用于商业用途。
接下来做什么
为避免税务审计问题并遵守有关与商业有关的手机使用的法律,请与您的税务顾问讨论此问题。 您可能需要考虑的一些措施:
- 限制手机只限于那些必须让他们正确履行职责的员工,如外部销售代表,经常出差的经理和高管。
- 保留员工手机日志以验证业务使用情况。 如果这很麻烦,找到一种方法来通过您的运营商访问在线手机日志,以便您可以在必要时检索它们。
- 要求公司提供的手机的员工有另一部手机供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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