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小型企业与个人破产

当我们谈论小企业破产时,如果企业不是公司,那么个人破产和小企业破产之间没有太大区别。 一般来说,破产是企业或个人从不可偿还的债务水平中获得救济的法律途径。

一旦提出破产申请,“中止程序”即生效,从而防止无担保债权人开始或继续针对债权人追讨债务。

在个人破产的情况下,诉讼的中止阻止(例如)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工资。

对于无担保债权人而言,诉讼程序的中止使得公平竞争的程度更加明显,以致一个债权人在偿还债务方面没有获得优势。 请注意,破产程序可以由无担保债权人发起 - 债权人可以提出请求,如果债务人的欠款超过1000美元,债务人最近承担破产行为,例如未能支付债务,支付欺诈,避免债权人,秘密处置或隐藏资产等。

有担保债权人通常不受破产的影响,因为他们有权收回个人或公司发布的抵押品作为债务抵押品 ,例如债务人的财产抵押或商业设备留置权。

个人或非注册破产

如果一个人的企业是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在法律上是他们的业务,所以当他们面临破产前景时,他们的所有资产都会涉及,破产程序也是一样的。 换句话说,企业的资产不能与其个人资产分开,因此小企业破产实际上是个人破产。

合并商业破产

由于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因此小型企业破产对于注册企业而言是不同的。 经营一家公司的业务给了小企业主责任保护; 这是企业的资产是没收的,而不是个人的。 这种例外情况是(在许多情况下需要保证债务融资 )企业主已经将个人资产抵押作为债务的担保(例如个人财产抵押等)。

否则,破产程序与个人破产基本相同 - 公司被迫或自愿寻求破产保护; 公司的所有资产都交给了破产管理人,他们将其出售并分配给债权人。

请注意,如果您的公司被纳入并且无法免税并且被迫申请破产,那么加拿大税务局(CRA)将优先考虑公司对所有其他有担保债权人的资产。 还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源源不断的扣除( 所得税 ,就业保险, CPP )或未支付的销售税(如GST / HST ),公司董事也可能会承担责任。

破产统计

据加拿大破产管理局称,2015年加拿大共有121,609人破产,比2014年增加3.0%。

其中58,203份为消费者建议书。 申请时2015年所有破产案的总资产为10,474,489,079美元,总负债为14,125,879,957美元。

2015年企业提交的破产数为4107件,比2014年下降2.7%,其中1,018件是提案。 申请时2015年所有企业破产案的总资产为680,664,124美元,总负债为5,944,924,099美元。

申报破产的替代方案

消费者建议涉及就部分债务进行谈判,以换取债权人免除剩余款项。 消费者建议对独资经营者和合作伙伴具有主要优势,因为与声明破产不同,您的个人资产不承担扣押责任。

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消费者建议比破产更可取,因为它允许他们至少收回未偿还债务的一部分 - 在破产程序中,他们可能会损失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