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有意逃税”
在最近一篇关于福布斯的文章中,罗伯特伍德讨论了国税局认为是“故意”的税收错误。
有意逃税可能是佣金之罪(有意做某事,如用现金支付),或者是遗漏之罪(未包括收入或未提交纳税申报表)。
如果国税局和/或税务法院认为纳税人的行为是“故意的”,则可能意味着罚款和罚款增加,包括监禁时间。 (请参阅下面的章程和处罚)。
纳入这个主题是三种故意行为,可能是企业的重大错误。
1.低报收入。 必须报告所有业务收入。 这包括易货交易和现金交易的收入。 企业低报收入的另一种常见方式是通过将存款低于10,000美元来避免报告大量现金交易。 需要向美国国税局报告10,000美元或以上的存款 。
一些企业试图通过以现金支付员工来避免工资税问题。 现金支付通常意味着不扣缴所得税,并支付FICA(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税。
2.超额报告费用 。 企业过度报告费用的一些最常见方式是:
- 将个人差旅费报告为业务费用 ,例如在出差时带配偶,并将配偶的费用称为业务费用,或将个人里程称为商业里程。
3.不报税 。 未能报税的最常见情况是未能报告销售税和工资税 。 这些税被称为“信托基金”税,因为它们是从其他人(消费者,在销售税的情况下,雇员在工资税的情况下)以及由企业信托的方式收集的,并被报告并支付给适当的税务机关。 故意使用这些税款为企业提供资金,而不是报告收款和到期时付款是税务欺诈。
生活方式和税收欺诈
企业陷入税务欺诈的最常见方式之一是生活方式不符合他们报告的收入。 高飞的生活方式表明,在大多数情况下,业务收入尚未报告。
在霍金斯与加利福尼亚特许税务委员会的破产事件中,霍金斯家族过着“真正特殊”的生活方式,同时宣称他们已经破产。 第九巡回法院和加利福尼亚特许经营税务委员会认定,“在他们的生活费用超过其收入后维持丰富的生活方式构成了逃避税收的故意企图”。
任何企业都可能犯下合理的错误。 但请记住,对法律的无知现在是理由。 企业主有义务了解并遵守法律,或面对后果。
国税局相关法规和处罚 - 一般欺诈
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故意企图逃避或挫败由此所有权所征收的税款或其付款,除法律规定的其他处罚外,均有重罪,一经定罪,应处以罚款不超过10万美元(对于法人而言为500,000美元),或者被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有以及起诉的费用。
其他罚款和罚则是为了故意的行为而施加的,例如
- 未能收取或支付税款
- 故意不提交退货
- 欺诈和虚假陈述(您必须签署您的纳税申报表,证明该报表中的所有陈述均属实)
如果行为被视为“故意”,法院可能将这些行为视为重罪或轻罪,并可能导致重罚和监禁。
免责声明:本文中的信息仅用于一般用途,并且没有声明这些信息是税务或法律建议。 每项业务都是独一无二的,税法和法规总是在变化。 在做出可能影响您的税务或法律状况的业务决策之前,请咨询您的税务和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