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代表形式 - 房地产代理和分代理

大多数州要求向客户或潜在客户披露某种形式的信息,说明您将如何在房地产交易中代表他们。 确保你了解你的国家的规则以及你作为他们代表的各种方式。 您对客户的责任和义务将根据您合同约定的代表类型而有很大差异。

我们不是所有的特工吗?

“房地产经纪人”是指我们职业的通用术语,但并不总是界定我们在交易中的地位和职责。 “ 代理机构 ”是最高级别的代表,要求承担某些受托责任,包括客户机密性和完全披露。 交易完成后,机密性要求继续。 您正在为客户的最大利益工作,这意味着您的卖家上市的最多钱或买家的最低价格。

交易经纪人,交易促进者或非代理人

在大多数州,如果您没有明确同意与您的客户建立代理关系,那么就受托人要求而言,您不是他们的“代理人”。 您仍然需要公平诚实地对待所有各方,但不一定要承担保密义务,也不必向客户全面披露。 随着“买家代理”的扩大,代表买家成为代理商,这一地位得到了更广泛的利用。

下面的双机构解释了这一重要的情况。

房地产双重代理

双机构是不可能的,但这是一个在大多数州使用的术语。 向两位客户同时提供保密和全面披露是不可能的。 但是,该术语适用于当您处于代理机构状态时代表买方和卖方。

它需要向两个客户仔细披露,你积极代表他们的能力已经发生了变化。 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危险的做法,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Subagency

自房地产有组织的实践开始以来,水下作业一直存在。 它描述了为另一家公司的上市带来买方的代理人,并且由于他们的诚信义务,买方代表正在代表上市代理和卖方工作。 现在到处都是死亡,因为这对买家不利,并且使经纪商和卖家对买家代表的行为或错误承担替代责任

指定机构

指定代理机构允许经纪人在内部代表买卖双方并且都有代理协议时提供双重代理的替代方案。 经纪人分配一个代理人作为卖方的“代理人”,另一个代理人代表买方。 他们都保留“代理”身份和所需的受托责任。 它需要采取一定的程序,以保持各自客户的信息在内部分开,并限制相应的代理人访问。

要非常小心地了解你的经纪人的代表选择

研究你所在州的法律,因为它涉及房地产代理。

然后研究您的经纪商选择向其客户提供的选项。 所有经纪人不必提供所有类型的代理。 对于客户违反受托责任的补救措施对代理人和经纪人来说可能是痛苦的。

一开始,每个人都是卖家的“代理人”。 碰巧找到该上市买家的外部公司代理人仅仅是作为上市经纪人和卖家的子代理人。 所以,参与交易的每个房地产专业人员都为卖家工作。 您可能会猜测其他选项已经演变为为买方提供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买方代理”,为买方提供顶级机构代理和受托责任的做法,在大多数领域已经非常流行。 现在,您可以与买方签订书面代理协议,承诺其承担代理的所有受托责任和您的最佳努力。

直到您签署买方代理协议,然后最终为您自己或您公司的代表签署买方合同,并列出您已签署代理机构代理协议的地方,这一切都非常美妙。 现在突然你的公司成为交易中两个优先股的“代理人”。 显然,这是一个问题,因为你不能再满足要求来保持所有信息的私密性并且同时披露你所知道的所有信息。 一个例子是卖方离婚情况。 如果你是他们的代理人,你不会透露这一点,但如果你是买方的代理人,并且与卖方没有任何关系,你可以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买方,以帮助他们做出更好的交易。 如果你是一名双重代理人,你也不能这样做。 所以你必须让双方知道你的新身份已经改变了你为他们服务的能力。

在不同的名称下,交易经纪人,协调者,非代理人都是没有代理信托义务的代表。 他们对所有有关方面都公平,但没有代理方便。

从纯粹的以客户为中心和道德的角度来看,无论您的角色或代表状态如何,这都与您在交易中诚实,公平和透明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