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总是有一个经常性的问题与非营利机构出售服务或商品的相关和不相关的业务收入有关。
首先,非营利组织必须了解相关和不相关业务收入之间的差异。
首先简单的说就是收入支持组织的使命。
例如,交响乐团出售其演出门票。 显然,这些表演与使命有关。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非营利组织决定以市场价格向公众出售气球,收入不可能与特派团相关。
但是,无论收入是相关的还是无关的,都与许多免税和细微差别相关。 例如,如果这些气球是由志愿工作人员出售的,则收入可能被视为与特派团有关。
同样,非营利性非营利组织运营的冰淇淋店的收入也可能落入与特派有关的类别。
如果收入与非营利组织的使命无关,那么问题就变成了收入的多少是可以接受的。
许多大型非营利组织如大学和医疗中心创造了许多收入来源,一些相关,一些则没有。
计算出他们是否欠这些收入的税收需要多个税务律师的脑力。
对于小型非营利组织来说,问题应该容易得多,但是慈善机构需要在开始任何商业活动之前仔细考虑相关与非相关问题。
为了澄清这个问题,我问了一位专门从事非营利事务的律师艾米丽陈的意见。
她说的是:
非营利组织通常受限于他们可以进行的无关的商业活动。
但是美国国税局(IRS)并没有具体说明不相关消息来源可能产生的许可收入。
虽然不存在固定的百分比限制,但根据“国内税收法”第501(c)条,无关的营业收入引起公共慈善机构和大多数其他免税机构的关注有两个主要原因。
- 首先,无关营业收入按企业所得税税率征税(即按照无关营业收入税(UBIT))。
- 其次,豁免组织不能参与超过无关紧要的无关商业活动,而没有丧失免税地位的风险。
“不相关的业务”由国税局定义为定期进行的交易或业务 ,而绝大多数情况下与组织的豁免目的无关 。
相关业务意味着创收活动支持组织免税目的,而不仅仅是创收。
活动是否产生收入并不是最重要的事实。 但重要的是,如果这项活动支持该组织的使命 。
相关与不相关业务活动的分析可能变得相当复杂。 例如,在博物馆礼品店出售的单个物品可以被分类。
对于某些活动,“国内税收法”第513(a)部分的规定也有例外。
这些例外包括:
- 志愿者开展的活动
- 为了方便其会员,学生,病人,官员或雇员而进行的活动
- 销售捐赠的商品。 (被动收入,如利息,股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通常也被排除在无关业务收入之外。
在一个组织的无关业务收入规则下,可能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些组织的总收入超过无关业务活动总收入的50%。
但是,法规对于将线划分为低于50%的标准不确切。
如果没有国税局的固定百分比限制,法律顾问通常会使用各种经验法则,尽管20%是常见的。
从事商业活动时,组织应寻求适当的咨询或专业知识。
如果这些活动不符合无关业务的定义或者属于例外情况或排除条款,那么该组织可能在如何参与此类活动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而不会触发任何处罚。
资源:
国税局出版物598 - 免税组织无关营业收入税
我的非营利机构是否需要缴税? 了解无关商业所得税,NPQ,201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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